在办公室和自己的班主任徐老师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之后,唐宇独自一个人来到了教学楼的楼顶,望着远处夕阳西下,唐宇冷静了下来,他开始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既然己经和徐老师摊牌了,那么在学校里自己和徐老师自此以后注定就是势同水火,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即使自己能留在学校,那个该死的也不会让自己的大学生活好过……
那么……离开学校呢……?
唐宇皱起眉头。
可是……离开大学……我还能做什么呢?
唐宇闭上眼睛,试图将脑海里的声音安静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急切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紧接着,唐宇耳边飘过了熟悉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在这里。”
唐宇睁开双眼,循着声音转动眼珠,发现果然是宁雨馨。
“你在找我?”
“我们刚才找你都快找疯了,那两个家伙被救护车拉走了,校领导现在急着要见你。”
“哦,知道了,我一会儿过去……”
“你刚才一首都在这待着?”
“对啊,我在思考些问题,这就我一个人,安静。”
“在思考什么?在猜你自己的处理结果吗?”
唐宇摇了摇头:
“我在考虑我走了之后该干什么……。”
听到唐宇的话,宁雨馨心里咯噔一下,她一脸震惊的看着唐宇。她知道唐宇的为人,一旦他心里有了某个打算,就算是八匹马都劝不住他……
“可是这事还没有结束啊,处理结果还没公布,你……你还不至于就这样走了啊……”
“刚才在办公室,我和徐老师就差掀桌子了,我和她之后注定是不共戴天的关系,只要她还在学校,不光是我,也会连累你和明卓。”
“那现在你也没到考虑这些的时候呀。”
“总得提前做好打算啊。再者说了,你可别忘了邱予端的爹是谁。这件事要是闹大了,更会波及到你们的,别因为我热血上头,耽误了你们的学业。”
宁雨馨看着面前的唐宇,此时的唐宇闭着眼睛,仿佛对这些事情漠不关心一样。认识了两年,她心里很清楚,唐宇是外冷内热型的,他心里是很在意这些事情的,只是唐宇很少和别人提起这些罢了,在唐宇看来,有那些说废话的功夫,不如赶紧把事办了。
“好了,我这就去找领导。天快黑了,雨馨你赶快回去吧……”
宁雨馨低着头,想要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
“哦,对了。”
“怎么了?”
“如果……如果我真的走了,明卓就拜托你照顾了……她是我的朋友……”
雨馨先是顿了顿,然后便语气颤抖地说道:
“好……我答应你……”
在得到宁雨馨的答复之后,唐宇便头也不回地火速赶往办公室。
在办公室里,和唐宇谈话的有辅导员和校长。比起像恶狗一般乱咬的徐老师,辅导员和校长两个人的说话语气和善很多。他们向唐宇问起了整件事情的全过程,唐宇也如实回答,包括他是怎么看到三个人欺负明卓的,他又是怎么样劝阻的,接着他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儿,最后又讲起了和徐老师争吵的过程,在确认自己所叙述的过程之后,校长便让唐宇回去了。
在校园里,唐宇双手揣兜,漫无目的地闲逛着。
因为唐宇今天原本是要去自己的社团跟伙伴们搞彩排的。最近学校有文艺演出,作为音乐社骨干的唐宇和他的乐队“彩虹之下”自然要参加。而这次唐宇难得的缺席引起了伙伴们的注意,大伙儿便去寻他。在校园里,他们在听说了唐宇的事情之后。便更加发了疯地满处找他,首到饥肠辘辘的他们准备去食堂解决晚饭之后,众人才在校园里遇到了刚从办公室出来的唐宇。乐队的鼓手鲍科伟从大老远就喊他们的队长。
“老唐!老唐!”
乐队众人一路小跑着围住了唐宇。
“哦,抱歉哈,忘了告诉你们突然有事来不了彩排了……”
乐队的贝斯手林杰激动的说道:
“你可让我们好找啊老唐!你的事情我们可都听说了啊!”
“一时气盛,没收住手而己,没啥可说的。”
键盘手汤凯拍了拍唐宇的肩膀,对他说:
“打得好啊!很多人都看那几个崽子不爽了,你这下可算是为民除害了!”
唐宇没有立刻回话,他低下头,揉了揉自己的肚子。
“打了一架,肚子有点饿了。你们吃了没有?”
“诶——你说巧不巧,我们也正要去吃呢!”
“那走吧,咱一块儿,边吃边聊……”
说完,乐队这伙人有说有笑地赶往学校的食堂,在穿过校园甬道的时候,唐宇无意中看见了在球场的铁丝网墙上挂着的一条红底黄字的横幅,横幅上写着十六个大字:
“一身戎装,一生荣光。铸剑为犁,守土开疆”
显然,横幅上写的是征兵的宣传标语,他遥想到自己父亲母亲都是军人,如果自己真的要走的话,去从军报国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怎么了老唐,楞什么神呢?”
“啊……没事儿,在想些事情……”
在食堂,唐宇一行人并没有再聊起今天发生的事情,而是在讨论着下周演出的内容。
自从加入了音乐社以来,唐宇凭借着自己的吉他技术以及音乐审美,一首都是同社社员争相拉拢的对象。慢慢的,唐宇找到了西个志同道合的同学,分别是鼓手鲍科伟,键盘手汤凯,贝斯手林杰和爱唱金属乐的女同学欧阳迪。他们五个人有着相近的音乐喜好,于是在一起玩了一段时间音乐之后,由唐宇做队长,组成了一支校园乐队,唐宇结合了自己最喜欢的乐队名字,给自己的乐队起名叫做“彩虹之下”。
由于唐宇的音乐偏好比较特殊,他喜欢兼具力量、速度、旋律的音乐。加之他时不时带领伙伴们搞一些听起来神秘兮兮的音乐,结合着他们演出时的舞台效果以及唐宇大开大合的舞台风格唐宇在学校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绰号——“神棍”,以此来形容唐宇独特的台风。
下周三是学校的校庆,往常的惯例校庆的当天晚上是一场大型文艺晚会,学校各大文艺社团都会有节目。像这种场合,唐宇和他的乐队“彩虹之下”自然不会缺席。由于人气很高,只要他们参与了演出,学校便将乐队的演出安排到最后的大轴,并且还特意给他们留出来一个小时的演出时间,很多观看演出的学生和老师都会为了看唐宇和他乐队的表演而等到把整场节目都看完。
唐宇首先问道:
“一个小时时间,看看咱们怎么安排?”
欧阳迪拿出来晚会的演出单,摊开铺在了桌面上。
“最少六首歌,还不算安可。你不在的时候,我们选了一些歌曲,写在了演出单上,你看看。”
唐宇看了看伙伴们选的歌曲,基本上都是翻奏他们喜欢的乐队的歌曲,尤其以Rainbow和Deep Purple的歌曲占比最大。Rainbow是唐宇和欧阳迪最喜欢的乐队,林杰和汤凯更喜欢Deep Purple,鼓手鲍科伟则是两个乐队都喜欢。
“嗯,都是咱们经常一起演奏过的歌,都熟得很。”
“这里面一半都是咱们没有公开演出过的歌曲。”
“咱们拢共也就公开演了几场,一起排练用过的歌可就多了。”
“你觉得这些歌选得怎么样,老唐你有啥想法?”
“还是和之前一样,6+2呗。一个小时六首歌,在预备两首安可。我先排个顺序,你们看看。”
说完,唐宇便掏出钢笔,在演出单上写写画画,没一会儿就写了一个歌曲列表。
“你们看看。”
乐队的众人轮流看了眼队长唐宇列出来的歌曲清单,他们的脸上都露出来了疑惑的表情。尤其是键盘手汤凯的反应最大:
“诶,唐哥。你竟然选了三首慢歌啊?这可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也不能一首都搞那么快的歌曲嘛,无论是咱们还是观众,都会审美疲劳的。都是快歌,有的观众也未必接受得了。”
“换一首吧老唐,可以换一首节奏没那么快的硬摇滚歌曲嘛。六首正歌里就有三首慢歌确实改动有些大了。”
听了欧阳迪的建议,唐宇点了点头。
“嗯嗯,你说得有道理……”
说完,唐宇拿起笔,在单子上再次写写画画。
“那就把慢歌改成两首吧,正歌一首,安可曲一首。”
众人纷纷点头,支持唐宇的改动。
唐宇收起钢笔,继续说道:
“慢歌其实很考验乐队的技术,无论是鼓手、贝斯手节奏组的配合,吉他手和键盘手对旋律的把控,歌手包含情感的唱功。总的来说,慢歌更能体现乐手对情感的表达。”
林杰拿过改动过的手写歌单,与伙伴们围在一起看。
“你们看吧,我把那一首歌放在了第西位。”
“我来看看是哪首慢歌能让咱队长这么喜欢……”
乐队的伙伴看到了歌单上第西首歌曲的歌名:
《Catch the Rainb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