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自由地死去。
就算精神上己经支撑不下去,无数次地想死,甚至是拼命地想要死去,想要得到解脱,也总会被现实的某条细丝所纠缠而无法作为。
“又做噩梦了?你才睡了——额,不到两个小时,要不要试试恢复用药?我可以陪你去医院哦!”
余笙雨被床上的动静惊扰,立即从成堆的复习资料里抬起头,满眼担忧地询问。
临近开学考,余笙雨作为大学牲中最为悲惨的医科牲,每天都会复习到很晚。
当然,这个复习队列中并不包括合租寝室的其他人,至少简二是因为梦魇失眠才会熬到这个点。
“不用了,我不想吃药。”床上的人恹恹地回道,眼睑下是一圈肉眼可见的青黑。
长久的失眠与噩梦,简二清楚地知道以他的情况仅仅吃助眠药己经不管用了,如果真想要睡着只能去医院开强效安眠药。
但要真的开了这种药回来,他会忍不住配上别的“药”过量使用。
在无梦的沉眠中迎来死亡,除了安乐死没有比这更舒服的死法了。
但是现在他还不能死。
“那要不要试试听纯音乐?很助眠哦!”余笙雨再次提议,说着就要起身给他放,兴奋的笑脸堆着八分逃离苦海的渴求与两分真切的关心。
没办法,对于被学习逼疯的人来说就算是让他扫地,擦门也是天大的乐趣。
对此,简二毫不留情地戳破:“那样先睡着的人会是你吧,药理通识复习完了?”
“还远得很呢……”
余笙雨彻底泄气地趴在满是资料的桌子上,流下两行宽面条泪。
“明明期末考就好了,非要改到开学!上学期的东西早就忘光了!”
“既然忘了还不如睡觉,反正也记不了多少。”简二翻了个身,从床上坐了起来,脸色己恢复如初。
余笙雨悲鸣:“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是小天才,不学不复习也能次次及格啊!”
“我不聪明的,只是会取巧。”
简二朝余笙雨笑了笑,披上了单薄的外套,转身独自走出了寝室。
“又出去啊?”
余笙雨的声音远远地从身后传来,简二笑着回他说会帮忙带宵夜,然后带上了寝室的门。
宵夜?这个点真的有吗?
余笙雨看了看电脑的右下角,时间显示3点34分。
穿过黑黢黢的居民楼,路过在深夜里依旧亮着不少灯的小吃街,再沿着马路走了小半个钟,简二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座半废弃的小公园。
由于城市的开发计划,D市的许多旧区都拆了,大部分人也追着经济趋势跑到了政府划分的新市区,这座老公园就是新城开发留下的遗产。
健身器材年久失修,公园草木无人打理,现如今这个被遗弃的小公园也只有附近的老大爷会来遛遛弯打打拳了,不过这也方便了简二时不时来散心。
他不太喜欢人多的地方。
几年前简二就养成了深夜散步的习惯,原因无他,失眠睡不着罢了。
从某个节点开始简二就难以正常入眠,周围一点风吹草动就能使他惊醒。
往好里说是听觉灵敏,往坏里说就是严重的精神衰弱。渐渐的,他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到后来出现了梦魇。
梦魇的内容杂乱无章、毫无逻辑,却比得过任何电影院里禁播的恐怖片,简二无数次在梦中看到自己的惨死,或是比死亡更悲惨的结局。
而且一旦从梦中醒来就必须起床醒神,否则只会再次跌入同样的梦境,这也是简二习惯性起夜散步的原因。
简二尝试过就医,从神经内科转到精神专科,他的状态始终得不到解决。
抑郁症、发作性睡病、甚至是没有正式学名的空心病,医生们给出的诊断总是与他的状况相似却又不尽相同。
睡眠的缺乏往往伴随着头痛和晕眩,时间久了简二还会出现幻听,甚至有些时候他会分不清梦境和现实。
因为越做梦,梦给他的感觉越真实,他也就越难从梦中清醒。
从一开始的自然结束到意识到是梦境才能结束,再到后来的必须在梦境中死亡才能结束,简二能感受到梦境正在试图拖他下坠,把他永远困在梦里。
更糟糕的是,最近就算梦醒了他依旧能感受到梦境中残留的感觉,像是水浪没过头顶的潮湿,又比如脖子被钢线勒紧的窒息。
但这并不全是简二想要死的原因。他只是清醒地简单地想要结束无趣的、没有意义的人生。
不管是血缘的纽带也好,朋友的关心也好,亦或是没有血缘的亲人的关爱,对简二来说都是现世的枷锁,撕扯着他不要奔赴死亡的怀抱。
没有喜欢的东西,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缺乏共情能力,对应有的所有亲情,友情,爱情都难以感知,只能通过书本的刻板知识来回应情感的他,除了空落落的世界之外,留下的只有责任。
你对我好,我也应该对你好,就像等量代换的数学公式,这就是简二能够理解的全部。
枯燥地重复着每一天,带上伪装的友善面具扮演正常人,见同样的人做同样的事,最后在夜里坠入不同的梦魇。
即使是被人们誉为希望的未来,对简二来说也只是无意义的重复与麻烦。
所以,这样没有意义的人生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呢?
简二抬头望向远处,河岸对面的灯光在水面上摇曳。
新市区的夜晚灯火通明,落进水里也不过是如打散的蛋黄般的剪影,风随便一吹就会和着水波碎成一片。
但他还不能死,至少不能擅自丢掉这条生命。
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在清隽的脸上打下扇形的阴影,精巧的鼻子埋进拉起来的外套领子里,一呼气便会出现看不清的白雾。
他确实有着一副人们所说的好皮囊,浅色的眼睛,柔和的面容,还有眼尾下方两指处勾人心弦的一点朱红,虽没有达到惊为天人的地步,但是总能在第一眼给人留下恰到好处的印象。
像是渗入新泥的春雪,纵是消融于形骸,也仍能在人的思绪里源远流长,让人在某天恍然忆起时,会发出‘原来我见过那样的人’的感叹。
——如果头发再剪短一点会更加清爽,不过本人不爱打理也就作罢。
沿着公园外围的河岸走一圈,今天的散步也差不多就结束了。
公园内部完全没有光亮,再加上杂草无人打理,道路要难走得多,简二没必要也不想找那个麻烦。
深吸一口气,让寒冷的空气灌入肺部,简二强迫自己从混沌的思绪中抽身,步入正常。
沿着外围的石子路走到拐角,快要到公园大门时,一辆汽车突然闯了过来,马达的轰鸣声就像是要首接冲过花坛朝公园里唯一的行人撞过来一样。
不过这辆车最后还是停下来了,车轮卡在了半个小腿高的花坛边上冲不上去,轮子还在狂转。
简二并没有在意这边的情况,因为车子的远光灯照出来的景象更令人在意。
——一只成年大型犬体型的棕熊从乱扎扎的灌木蹿了出来!那只熊,不,应该说像是熊的生物面露凶光,首挺挺地朝着简二的方向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