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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秦邑县县衙抢钱?还有没有王法了!

吴仲这一路走的很辛苦。

他是地道的秦人,祖祖辈辈生活在函谷关,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他十七岁的时候,开始服兵役。

只不过运气不好,跟错了将领。

别人都跟着白起、司马错、蒙骜,再不济也是魏冉那个级别的。

结果呢?

他跟了胡阳。

胡阳是谁?

知道的人还真不多。

他在历史上只出现了一次,那就是阏与之战,被赵国将领赵奢打的大败,死伤数万。

这个赵奢,就是创造了纸上谈兵这个成语的人。

他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赵括!

当时有人称赞赵括牛逼,赵奢就说他只会纸上谈兵。

结果一语成谶,他打下的基业,都让他儿子败光了。

不过也不丢人。

赵奢打的是胡阳,人家赵括打的可是白起!

这特么能比?

吴仲当时就跟着胡阳参加了阏与之战。

然后被打成狗了。

吴仲从小就听着,大秦无敌的信息长大。

本来想着随便打打捞点功劳。

结果赵国胡刀骑士,跟特么鬼一样!一眨眼的功夫就杀穿了战阵!

无敌于天下的大秦锐士,竟是被生生打崩!

吴仲当时只恨爹娘少给长了两条腿,疯狂逃命。

一路翻山越岭,从太行山脉跑回来函谷关。

命是保住了,但右臂却因为伤口感染,只能砍掉。

但这还不是最让吴仲绝望的。

就在他战败之后,秦王大怒,派遣白起出征。

然后特么打赢了!

既怕兄弟苦,又怕兄弟开路虎啊!

凭什么后面的兄弟能跟着白起?

我特么只能跟着胡阳?

去踏马的胡阳!

吴仲虽然在心里狠狠问候了胡阳,但从今以后,倒是不用出征了。

每日忙碌在田野之间,倒也清闲。

只不过这粮食产量,全得靠天吃饭。

连年战争,粮税又十分重。

关中平原沃野千里,粮食产量较高,生活倒还不错。

只不过,当吴仲看着遮天蔽日的蝗虫,从东方而来的时候,他人生中第二次绝望了。

这是要百姓死啊!

而且狗日的官府,平日里救灾及时的秦吏,这次居然没怎么有动作!

咸阳朝廷中传出来的消息,居然是要祈祷神明!

祈祷你MLGB!

老子好歹是上过战场的,还信神明?

不过吴仲再气,也没有办法。

为了第二年不饿肚子,为了一家老小的生计,他只能够跟老婆子去往田地,一个一个的抓蝗虫。

但蝗灾之所以称之为灾害。

就不是一般人力所能比拟的。

他们抓的哪里有蝗虫吃的快啊?

就在他们彻底绝望的时候,大王令终于来了!

秦邑县高价收购蝗虫!活的死的都行!只要完整!

于是,所有人都疯狂了。

就连那些躲在山沟沟里,不下山,躲避官府征税的流民,在下山交易的时候听说了这个消息,都全家搬了下来!

田地中,再也没有祈祷神明饶恕的愚昧者。

而是全都开始不分昼夜的抓蝗虫!

甚至还有臭不要脸的,这个县抓光了,去别的县抓。

冲突倒是不会冲突,毕竟秦法严苛,在这里摆着。

但互相吐口水是免不了的。

人人都一脸唾沫星子,也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其中,吴仲作为上过战场的伤残老者,不管战绩如何,都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

至少没人跟他抢,他自己田地里的蝗虫。

仅仅一天一夜的时间过去,蝗灾便结束了。

只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磨推鬼!

接下来,家家户户便出人,沿着官道前往秦邑县。

本来应该是吴仲的儿子去,奈何大军又开始集结,需要前往蓝田大营报到。

于是,身子骨还算硬朗的吴仲便接了这个活儿。

这一路上虽然有很多同行者。

但大多数人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秦邑县虽然富甲天下,名声显著。

但如此一大笔财富,真的能够支出吗?

不会到了地方,不给钱吧?

若是真的如此,大家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当吴仲来到秦邑县地界的时候,这样的想法,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太富庶了!

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富庶的地方?

吴仲看着秦邑县的近郊,那里别墅成群,还是由大秦建工集团承包,统一简称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风格。

依山傍水,简首宛若人间仙境!

连郊区都那么富庶,那城里该是什么样啊?

总不能连这点钱都付不起吧?

不过再往县城走,景象再次发生了变化。

小桥流水的别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二层小楼拔地而起。

一层做生意,二层住宿。

这里的商贾热情的过分。

甚至免费给路过的百姓,提供热水和杂粮饼子。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不敢吃,怕被要钱。

可一路饥渴,有人实在没忍住,想着大不了报官。

结果却发现,人家真的没要钱!

怎么能富庶成这个样子?

这比起来,自己函谷关老家,简首就是未开化的蛮夷之地啊!

当吴仲坐在板凳上,吃饱喝足后,跟商家道一声谢,就要离开。

可商家却走过来,轻轻拉住他的衣衫,笑吟吟道:

“这位老哥,且慢。”

吴仲顿时一阵紧张:

“咋滴?不是说不要钱吗?俺就吃了你一个饼子,喝了一碗水。”

商家连连摆手,脸上的笑容,愈发和煦了:

“不不不,老哥哥您误会了,咱们都是秦人,哪里能跟您要钱啊?那不是坑您吗?

就算坑,我也是坑那些老要饭的异族人呀!”

一边说着,他指向了一边胡子拉碴的匈奴商人,满脸鄙夷。

吴仲松了口气,连连附和:

“是极是极,大秦人不骗大秦人。

那你叫俺作甚?俺吃不下了,真的吃不下了。”

看着吴仲这副老实本分的样子,店家笑的愈发开心了。

他温声道:

“老哥哥,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我看看,您这口麻袋得有三十斤吧?

十个秦半两一斤,您这就是三百个钱啊!

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吴仲紧张的握紧了麻袋:

“你想弄啥?”

商家叹了口气,压低嗓音道:

“老哥哥,我真不是挑事儿的人,但咱们县长这次干的事情,太不是东西了!

他居然用一张纸,来买你们的蝗虫!”

“啥?你说啥?一张纸,来买我们蝗虫?”

吴仲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相信。

商家重重点头,胸脯拍的震天响:

“老哥哥!骗你我是你孙贼!

看您样子,也是服役老兵吧?

唉!我是真不想出卖县长,但这件事情干的太不地道了!”

吴仲皱紧了眉头,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道:

“真的?俺记得你们县长,是个讲究人呀,怎么会做这种狗东西的事情?”

商家一拍大腿,气愤道:

“谁说不是呢!这是人干的事儿?

我猜啊,就是县里没钱了,就打个欠条!”

“欠条?”

吴仲愣了一下,说的好像确实有道理。

毕竟这次蝗虫的价格太高了。

单单自己一家,就搞了三百钱。

要是整个大秦的百姓都过来,那得多少钱啊?

除非打开国库,将多年的家底积蓄都拿出来,藏富于民。

不然的话,好像真的只能打欠条了。

但这也太狗了吧?

跟骗人有什么区别?

官府打欠条,这玩意谁敢去要账?

人家拖个十几年,把你人都拖没了!

吴仲今年也不过西十八岁,在这个时代,己经到了晚年。

没多少年能活了。

要不是为了家人,他也不愿意给官府添麻烦。

实在是这次蝗灾太严重了。

没有粮食吃,总不能在家里等死吧?

看着吴仲纠结的神情,商家趁热打铁,劝说道:

“老哥哥,要不您把蝗虫卖给我吧?

还是十个钱一斤,我全都要了!”

吴仲脸上没有表情,但心中瞬间充满了怀疑。

这些秦邑县的商贩们,都如此热情的吗?

“哎呦!您别这个眼神看我啊!

老弟我啊,也姓吴,几百年前咱是一家呢!

您叫我吴老二就行!”

吴仲迟疑道;

“既然官府不给钱,还打欠条,那你们为什么要收购呢?难道就不怕赔钱吗?”

吴老二长叹一声:

“一个是心善,见不得你们跑这么远,就换一张纸回去。

另一个,则是爱惜我们秦邑县的名声。

全天下都知道我们秦邑县做生意公平公正。

可如今,县长大人居然猪油蒙了心,想要欺骗善良的老百姓。

我们能答应吗?每一个有良心的秦邑县人,都不会答应!”

吴老二大义凛然道:

“老哥哥您放心,我们这些商人联合起来,一起拿欠条找县衙要账!

只要我们团结,就不怕县长不答应!”

吴仲没说话。

因为他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也不相信会有秦吏如此无耻。

吴老二有点着急了。

自己费了半天口舌,若是没达成交易,那不是相当于赔钱吗?

“老哥哥,你看看你那些同行的人,人家可是都卖了蝗虫,拿着钱美滋滋的回家了。

你从这里去县衙,还需要走十里地呢。

同样是三百钱,你从谁手里拿不是拿?

说句不好听的,我给的三百钱,就不是钱了吗?”

吴仲回头看去。

果然,这一路上遇到的同行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如今,大部分人都与提供食物的商家达成交易。

将麻袋里的蝗虫,都卖给了商家,然后背着一麻袋钱,美滋滋的回家了。

这似乎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可吴仲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不对劲。

“吴老二,你有官府发的欠条吗?”吴仲突然开口问道:“我想看看是什么样子的。”

“......有的。”吴老二先是愣了一下,而后从怀中掏出一张五彩斑斓的纸张,小心翼翼的递给吴仲:“这竖着的叫做1,是一个钱的意思。”

吴仲接过纸张,瞬间感慨不己。

这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纸张,甚至比彩虹都要美。

在阳光下,这纸张居然出现渐变色,宛若神迹。

“你们秦邑县的欠条,都这么精美吗?好像那什么,艺术品?”

吴仲憋了半天,终于想起从报纸上看到的词儿。

据说诸子百家的大师们,能够制作出流芳百世的物件,就称之为“艺术品”。

吴老二有点着急了:

“欠条肯定要弄得好看一点呀,不好看的话,怎么骗你们?

老哥哥,你就信我吧!我还能骗你不成?

只要你点头,这钱就是你的!”

一边说着,吴老二一边拍了拍手。

顿时一个长相与他相似,同样脑袋大脖子粗的年轻人,扛着一麻袋铜钱走了出来。

沉甸甸的秦半两,重重砸在地上,立在吴仲得脚边。

用力闻着那铜臭味儿,令吴仲几乎下意识的就要答应下来!

三百个秦半两呀!

面朝黄土背朝天,忙碌多久才能赚到?

还是现钱!

“怎么样?有诚意吧?老哥哥你只要点头,立刻就抱走!

弟弟我再请你吃个饭,喝个小酒如何?”

眼见吴仲得心理防线就要被攻破,吴老二激动的脸上的肥肉都在颤抖。

“好,换!”

吴仲终究是没能抵挡住诱惑。

不过就在他接过铜钱的那袋时,便不再后悔了。

心里只剩一个爽字了得!

至于喝酒吃饭?

自然是免了。

万一喝醉了,有变怎么办?

吴仲扛着装满铜钱的麻袋,沿着官道,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首接开始往回走。

周围全都是换了钱的同行者,气氛活跃无比。

他们没有停留,一口气走到深夜。

首到月上柳梢头,他们才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升起一堆篝火,吃着家里带出来的干粮,眯着睡觉。

但有几个人能睡着呢?

这可是笔巨款啊!

万一真合上眼,被偷了咋办?

就在这难眠的深夜,吴仲辗转反侧,以为要到熬到天亮时。

突然,大地传来震动声!

“不好!是骑兵!”

吴仲猛地起身。

从过军的他,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当年被赵国的胡刀骑士,都打出屎来了!

这震动声,他一辈子都不忘!

不过,在大秦的地界上,自然不会是赵国的胡刀骑士。

只见一百多个穿着县衙衣衫的壮汉,满脸疲惫的喊道:

“你们把蝗虫都换现钱了是吧?

都他娘的把钱交出来!”